第16章 收入债券和担保证券
本章速览:本章分两部分讨论收入债券和担保证券。作者指出,收入债券在形式上介于债券与优先股之间,本金到期权像债券,但利息支付常高度依赖收益甚至受董事裁量,因此整体投资等级并不高;对担保证券,则要把注意力放在担保人的资力和担保条款本身,而不是“担保”二字。
要点
- 收入债券有明确到期日,但真正关键不在本金,而在利息支付条件是否可靠。
- 某些收入债券的利息支付几乎完全受董事裁量,实际地位更接近优先股。
- 收入债券整体投资等级偏低,一个重要原因是它们常在重组环境中发行。
- 分析收入债券时,不应把它从其他优先费用中单独抽离,而应按总覆盖法处理。
- 担保证券的价值取决于担保人的偿付能力,担保人弱则担保几乎无意义。
- 连带担保和多重担保在中间情形下往往比单一担保更有实质保护。
论证脉络
作者先界定收入债券的双重属性:它在本金条款上像债券,但在利息支付上常像优先股。因此,不能因为它叫“债券”,就按普通债券的方式理解其安全性。
接着,本章说明收入债券整体质量偏低,并非单纯因为法律形式差,而是因为它们多出现在重组背景里,发行人本身就信用较弱。
在担保证券部分,作者进一步拆解“担保”概念:只有当担保人有实力、条款完整、责任可执行时,担保才真正有价值。否则所谓保护很可能只是装饰。
最后,作者借多重担保和连带担保的案例说明,来自多家实力主体的保障,往往在真实世界里比单一担保更值得信赖。
阅读提示
- 看收入债券时,重点先读利息条款,特别注意董事可否先扣资本支出或其他费用。
- 不要把“可用于支付某债券利息的收益”当成充分依据,先看它与全部优先支付项目的关系。
- 看担保证券时,逐条核对担保的是利息、股息、本金,还是其中的一部分。
- 若可选择,优先考虑受到多家强资力主体连带担保的证券。